《偶成》其實并非偶成——魯迅作《偶成》前后事
魯迅的雜文,多針對時人、時事、時聞。不論是家國大事、政治風云,還是文壇動向、市井言傳,也不管對象是當權政要、文壇名宿,還是普通民眾、尋常百姓,只要他聽說、看到、經歷的事令他感慨,他都會有感而發(fā)。他的雜文多譏諷、刺責,犀利直接,字字見血。至于文章的標題,有時精心而為,提綱文章主旨,比 如《“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有時信筆寫來,表明是偶然成文,比如《偶成》。
1933年6月15日,魯迅作《偶成》一文,最初發(fā)表于1933年6月22日《申報·自由談》,署名葦索,后收入文集《準風月談》。
文章一開始,魯迅就說:“善于治國平天下的人物,真能隨處看出治國平天下的方法來,四川正有人以為長衣消耗布匹,派隊剪除;上海又有名公要來整頓茶館了,據說整頓之處,大略有三:一是注意衛(wèi)生,二是制定時間,三是施行教育?!?/p>
關于文章起始的那句話“四川正有人以為長衣消耗布匹,派隊剪除”,據《魯迅全集》第五卷注釋介紹:派隊剪除長衣事,指當時四川軍閥楊森所謂“短衣運動”?!墩撜Z》半月刊第十八期(1933年6月1日)“古香齋”欄曾轉載“楊森治下營山縣長羅象翥禁穿長衫令”,其中說:“查自本軍接防以來,業(yè)經軍長通令戍區(qū)民眾,齊著短服在案……著自4月16日起,由公安局派隊,隨帶剪刀,于城廂內外逡巡,偶有玩視禁令,仍著長服者,立即執(zhí)行剪衣,勿稍瞻徇?!?/p>
作《偶成》前兩天的1933年6月13日,魯迅曾作《諺語》一文,也提及四川營山的“剪衣”一事:“不料到得今年,卻又‘衣服蔽體已足,何必前拖后曳,消耗布匹……顧念時艱,后患何堪設想’起來,四川的營山縣長于是就令公安局派隊一一剪掉行人的長衣的下截。長衣原是累贅的東西,但以為不穿長衣,或剪去下截,即于‘時艱’有補,卻是一種特別的經濟學?!?/p>
作《偶成》四個月后的1933年10月19日,魯迅又作《“滑稽”例解》一文,再次提及四川營山的“剪衣”一事。魯迅對“楊森治下營山縣長羅象翥禁穿長衫令”顯然是反感的。不然,他不會在三篇文章里反復提及此事,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譏諷:“四川的營山縣長于是就令公安局派隊一一剪掉行人的長衣的下截”;“四川正有人以為長衣消耗布匹,派隊剪除”;“衣服蔽體已足,何必前拖后曳,消耗布匹”。
魯迅之所以反感營山縣長羅象翥的禁穿長衫令,或許是因為他將長衫視為傳統(tǒng)文化的表征,認為強行剪短民眾的長衫,是對傳統(tǒng)文化的戕害。除留學日本曾經身著西裝外,魯迅一生多穿長衫,長衫應該是魯迅最為青睞的服裝。在魯迅看來,硬生生將長衫剪短,剪掉的不只是一截衣衫,而是一種喜好,更是一種文化。雖然事發(fā)萬里之外的四川營山,但身在上海的魯迅感同身受,仿佛有人正拿著剪刀在窺視他的長衫,所以要奮起批駁,憤而譏諷。
還有可能是他認為強行剪短長衫是政府管了不該管的事,將手伸得太長、管得太寬、任性胡為。不知道魯迅是否提倡過“小政府、大社會”,也不知道魯迅是不是要“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但魯迅反對“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還要管老百姓放屁”的政府,則是肯定的。強行剪短長衫,仿佛強行刪改甚至禁止他的文章一樣,令他痛恨不已,必須鳴鼓而攻之。
但更有可能的是他認為強行剪短民眾的長衫,是對自由的妨礙與干涉。民眾本有穿衣的自由,穿什么樣的衣服應該由民眾自己選擇,更何況長衫是幾千年傳統(tǒng)文化演繹而來的,既不違背公序良俗,也不是什么奇裝異服,怎么可能不讓他們穿呢?怎么可以強行剪短呢?退一萬步,即使長衫已不適應新的時代有礙務農做工,要提倡更方便、更符合近代規(guī)范的新式服裝,也只能引導、勸導,而不能強迫。如果連自由地穿衣服的權利都被剝奪得一干二凈,還談什么人的其他權利?
魯迅肯定不是絕對的自由主義者,但他多年來遭受的北洋政權、民國政府對他的限制、威脅、迫害,他不得不“躲”入租界、經常改換筆名的無奈,他身邊的“同志”不斷被肉體消滅的現(xiàn)實,都使他對自由有更深的渴望和更高的追求。正因為如此,魯迅才會在1927年2月19日香港青年會演講(以《老調子已經唱完》為名,收入文集《集外集拾遺》)時說:“貪安穩(wěn)就沒有自由,要自由就總要歷些危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