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舍離》:嶄新向度之下的死亡主題探索
在進入文本之前,乍看雷默這個短篇的標題《斷舍離》,任誰都會聯(lián)想到山下英子那本幾乎可稱得上名聞遐邇的《斷舍離》。不買新東西,處理掉舊東西,舍棄對物質的迷戀,那本書大致上就是這個主題。當然,雷默不可能簡單套用這個主題(即以小說的形式闡釋之),但也不至于文本傳達的信息與此毫無瓜葛。
小說標題的暗示性如此之強,令我在閱讀過程中時不時地生出一份疑慮,是不是忽略了什么,遺漏了什么,怎么還不見“斷舍離”現(xiàn)出原形?閱至約一半篇幅,疑慮仍未消除。乃至“一個怪異的和尚靠在門上嘻嘻笑,他指著孩子喊起來:靈童轉世,靈童轉世!”,才有醍醐灌頂之覺悟:既是“靈童”,難不成要被普陀山的寺廟收回去?果然,從那個“怪異的和尚”道法點破天機開始,隨之“孩子”的母親筱青的表舅和尚附和“可能有一些道理”,直至方丈感嘆“修行了幾十年,從未碰到過這么有慧根的孩子”,并直言不諱地表示“這孩子在你們身邊養(yǎng)著不見得是好事,如果有機緣,還是早日送來寺里為妙”,至此小說這張弓,弦拉到了最大。是把箭射出去,還是讓弦慢慢往回收,軟著陸?父母面臨的抉擇,也是讀者的閱讀期待所在。
情節(jié)的發(fā)展大家都看到了,做父母的斷沒有把孩子像箭一樣射出去之理,孩子可不是山下英子筆下的舊物,怎能說舍棄就舍棄?父母急匆匆地把孩子帶回家,哪怕惶惶然如喪家之犬。接下來的日子可想而知是煎熬的,筱青“總覺得有雙眼睛在暗處不懷好意地打量著孩子”實屬情理之中,而孩子種種異樣舉動無疑加重了她的心理負擔?!昂⒆訉λ瓉淼耐婢咧饾u失去了興趣……仿佛一夜之間孩子像換了個人……方丈送他的那本經書變成了他的新寵”,無奈之下的筱青“悄悄地把經書藏了起來”。既是心愛之物被藏匿,換成一般孩童,常見的反應必然是哭鬧,孩子卻“不哭也不鬧,反而樂呵呵地問她,是不是她故意把東西藏起來了”,儼然一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得道境界模樣,也難怪作母親的“一下子覺得有些陌生?;艁y了一陣”。豈止是陌生,簡直是可怖。
孩子的“怪異”表現(xiàn)還在延續(xù),直至他在某日因經書被筱青當面奪走而直言相告,“我覺得做和尚也蠻好的,我喜歡普陀山”。盡管這話語對筱青來說猶如“一記晴空霹靂滾過”,但對于讀者而言,差不多已是水到渠成。孩子去意已決,還有那莫名的憂慮——相信筱青和父親郭嘉都尚未忘卻方丈的臨行忠告:“有的人生來就不宜在塵世生活,硬留在身邊,只會多病多災,不妨早點放手,也是一種解脫”——時隔一個月,父母再次把孩子帶去普陀。卻不能說是父母送孩子去當和尚,而只是“看看是否還有回旋的余地”。眼尖的讀者會意識到,這只不過是做父母的自我安慰罷了,命運早已注定。
《無常經》有言“命由己造,相由心生”,大意即命運掌握在自己手里,外在的相貌由心里所想的決定。就本小說而言,孩子相當于是自己要去做和尚,而父母被迫順從了他的主張。道法和尚看著孩子驚呼“靈童轉世”,方丈表示“這孩子有緣”、“有慧根”,這便是“相”;而這“相”,是由孩子的“心”所生。由此可見,小說體現(xiàn)的更多是客觀因果論(即客觀唯心主義)而非主觀唯心主義的宿命論,符合佛教偈語要義。由父母帶著孩子初去普陀還愿前溯,作者早已埋下伏筆?;榍暗捏闱唷笆遣幌矚g小孩的,她尤其看不得孩子的哭鬧,碰到那些無理取鬧,聲嘶力竭哭喊個沒完的孩子,筱青總會厭惡地說:真恨不得掐死他!”,言之鑿鑿,簡直就是飄揚在婚后歲月上空的可怕咒符。筱青厭惡小孩并非空穴來風,緣于抓計劃生育年代,遠房表叔表嬸躲避在她家還沒造好的房子及旁邊地窖里的那段經歷,尤其表嬸作為一個孕婦的邋遢、不雅、狼狽的形象給予她的“一種生理性的惡心”。那童年時代的記憶可是源遠流長,潛移默化地影響至長大后的筱青,不是一朝一夕可消除的。
成婚時的郭嘉,顯然是默認了與筱青組建丁克家庭(這是成就姻緣的前提),但他從事外貿工作,得經常把筱青一個人丟在家里,再加上撫養(yǎng)寵物狗致使她得了哮喘,“筱青的性格在病愈之后發(fā)生了微妙的變化”。終于在婚后第二年,她默認了郭嘉生孩子的要求。可詛咒在先,孩子不是你想要馬上就會來的,“每個月,筱青總會準時地迎來她的老朋友”。他們“不是備孕了好長時間都沒懷上嗎?”,可孩子終究還是有了,為啥?因為在備孕那段時間,郭嘉參加了單位組織的普陀山工會療養(yǎng)活動,“因為送子觀音的傳說太厲害,郭嘉心里忽然動搖了……于是他恭恭敬敬地燒了香,在心底里默默地許了個愿。愿望跟孩子有關,同事還給他拍了一張照片,他站在送子觀音的旁邊,左手摸著那小孩蓮藕似的大腿”,“從普陀山回來后不久,筱青真的懷孕了”。這便實實在在地套上了因果論,佛門恩賜你孩子,佛門也可以收回去。前述筱青對孩子的“咒語”也還聲聲在耳,你不是厭惡孩子嘛,你不是詛咒孩子去死嘛。無論郭嘉還是筱青,這也是“命由己造”的因果論。孩子出家的“果”,妥妥地來自于父母的“因”,“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孩子,孩子,從始至終無名無姓,既是作者刻意為之,亦暗含了孩子只能是在父母的家里猶如曇花一現(xiàn)般的存在,終究是要“斷舍離”的。
塞涅卡在《致魯西流書信集》中有句話,“永恒法則的最大貢獻在于,對于生命,只給了一個入口,卻提供了千萬個出口”。愚公移山如是,西西弗斯推石頭上山如是,“孩子”要出家做和尚亦如是。是,沒有什么是理所當然的,雖孩子是你生、是你養(yǎng),但他首先是個體的人,不是你的私有物,不是每一個孩子都必然要走上承載著普世價值觀的讀書、工作、結婚生子、給父母養(yǎng)老送終的世俗道路,命由己造,非父母“造”也。亦暗合了存在主義積極樂觀的一面,即作為個體的人的“自由選擇權”。海德格爾在其著作《存在和時間》說,“人有自我選擇和自我控制的自由”,“它與光明和快樂相聯(lián)系”;薩特在其著作《存在與虛無》里與此呼應,“決定論是沒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我們很難想象,如果筱青和郭嘉執(zhí)意忤逆“佛門旨意”和孩子的自由意志,堅持讓他走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世俗道路,結果會怎樣?方丈口中的“多病多災”可能尚屬小事,還有一個更好的參照人物,那就是羅伯特·穆齊爾長篇小說《沒有個性的人》里的烏爾里希,在被現(xiàn)實碰撞得頭破血流之后,退而采取一種消極被動的只對外界事物起反射作用的態(tài)度,并認定自己是沒有個性的人,按今日的話說,“躺平”了,或曰行尸走肉。而在薩特看來,“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個人意志作出自由選擇,這種人就等于丟掉了個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
“斷舍離”是個漫長而痛苦的過程,父母陪孩子在普濟寺住了一個月,在方丈的勸說下,郭嘉先行下山,筱青堅持留守,要“陪著孩子一直修行”,實則依然存有一絲孩子或許會回心轉意、自己和郭嘉或許依然老有所依的希冀。這就回到了本評開頭提及的山下英子的“斷舍離”觀點,兩相對照,可見筱青依然是把孩子視為父母的私有物(猶如自己當初一手買進的舊物),一是執(zhí)著于回到過去(“昔日的幸福時光”),而沒有了孩子(即孩子當了和尚),幸福時光將一去不復返;二是憂心于未來,沒有了孩子(猶如實用性舊物)就會很不安,前路迷茫。她最終意識到“他已經不是自己的孩子了”是在“農歷六月十九這天”,這一天“是觀音菩薩的成道日”,作者如此安排意味深長。佛我兩界,幾近陰陽兩隔,她能做的,唯有“即刻就下山了”。她在普濟寺陪伴孩子的時間比郭嘉長,傷得更深,領悟也更深,也難怪在孩子長大下山探望父母時,“郭嘉老淚縱橫,筱青風輕云淡”。她之所以能夠“風輕云淡”,是因為比起郭嘉的世俗渾噩而致的“老淚縱橫”,她更早意識到孩子看似遁入空門,實則找回了真正的自我存在,唯其“空”,方能包容萬物。她依然擁有孩子的愛,那雖是一種分離的愛,她亦對此心滿意足。那是一種與孩子遙相呼應的愛,是佛門與世俗同頻震動的愛。
雷默以往的多個中短篇小說涉及死亡主題,比如《祖先和小丑》《飄雪的冬天》里的送葬題材,《大樟樹下烹鯉魚》里的老莊每殺一條鯉魚都留下一個眼珠,在某種意義上也是舉辦死亡儀式。有生才有死,死亡意識究其實也是一種生命意識,生死意識難免交織纏繞在一起,比如《祖母復活》。而《斷舍離》,雖不涉及肉身意義上的生死,對父母來說,孩子遁入空門卻無異于另一番死亡(形而上的死亡),比之簡單粗暴的肉身消亡,給父母帶去雖不及后者劇烈卻更為長久的隱痛,并非人人最后都能做到如從驚濤駭浪里過來的筱青那般“風輕云淡”。死亡可以是多種多樣,很久之前我看過的某篇如今已記不得題目和作者的小說,敘寫了女主人公的“三次死亡”,一是男友的主動分手,二是他的死去,三是她對他的遺忘。歷經三次死亡,男主人公對于她才算真正死去。而《斷舍離》,則可視為雷默在死亡主題上另辟蹊徑探索的創(chuàng)作實踐,是嶄新向度之下的生死考量,蘊含了更豐富的哲思和倫理意涵。生命是一場漫長的旅行,每個人都在尋找自己的活著,出世入世沒有孰是孰非,但求內心安寧恬適即好。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