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歌:魯迅的所有文字里都包含了雜文的靈魂
“并非要和現(xiàn)在一般的詩人爭一日之長,是有別種意義在,這是東方的微光,是林中的響箭,是冬末的萌芽,是進軍的第一步,是對于前驅者的愛的大纛,也是對于摧殘者的恨的豐碑。一切所謂圓熟簡練,靜穆幽遠之作,都無須來作比方,因為這詩屬于別一世界?!?/span>
——魯迅《白莽作孩兒塔序》
我們這一代人,或者說我這個年紀的人小時候有幾年沒有什么書能允許我們讀,但是那個時候是可以讀魯迅的,所以我覺得這是我們這一代人的幸運。在還沒有廣泛的閱讀經(jīng)驗的時候,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讀魯迅。我小的時候就是這樣接觸的魯迅,讀了《魯迅全集》。當然,絕大部分我是讀不懂的。奇怪的是,那個時候我覺得魯迅很有意思,讀起來很讓人上癮,而且這種印象主要不是來自于他的虛構創(chuàng)作,而是來自于他的雜文。我舉個例子,魯迅有一篇很短的雜文叫做《夏三蟲》,講夏天有三種害蟲:跳蚤,蚊子和蒼蠅。魯迅說如果要逼著我在這三種蟲子里愛一樣的話,我寧可去愛那個跳蚤,它雖然吸人血很狠,但是一句話也不說,就是一口叮下去。這樣倒是簡單徹底。蚊子叮人也很狠,可是在叮之前它要哼哼地發(fā)表一篇大議論。幸虧我不懂蚊子說什么,如果所哼的是在說明人血應該給它充饑的理由,那就更討厭了。蒼蠅當然很臟,而且它們有一個壞毛病,就是喜歡在美麗的干凈的東西上留下蠅矢,不過蒼蠅也還有點道德,它絕不會在留下蠅矢之后回過頭來嘲笑說,你真臟啊。這篇雜文在我還是小孩的時候就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長大了以后漸漸明白了魯迅在那背后蘊含的對人類社會現(xiàn)象的批判。不過整體上說,這樣的雜文還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因為它傳遞的愛憎比較分明。魯迅還有更多的雜文,不那么單純,雖然篇幅短小,但是容量非常大。
我再舉個例子。有一篇雜文叫做《從幫忙到扯淡》。魯迅列舉了中國歷史上存在、當然也存在于他同時代的三種文人形態(tài)。一種是幫忙的,就是成為直接影響政治的重臣;魯迅說屈原所以寫《離騷》是因為他想幫忙沒幫上。還有一種是幫閑,幫閑是干什么呢,就是給權勢者當清客,但是幫閑要有點本事,至少要會吟詩作畫,要有真才實學,所以幫閑往往在歷史上留下名作,比如李漁、袁枚,雖然講究氣節(jié)的人看不上他們,但他們的文采卻是一般人比不來的。還有一種只能說他是扯淡,他擺出幫忙或者幫閑的樣子,但他是假貨,沒有真本事??墒沁@樣的人往往又很得意。最后魯迅說,幫閑的盛世是幫忙,到了末路就是扯淡。這句話很有意思。按照一般的理解習慣,三種人原本是相互區(qū)別各自獨立的,但是魯迅卻用這一句話打破了這種固定化的理解,他提示了這三者共同的特征,就是都與權力發(fā)生關聯(lián),所以幫忙還是幫閑要看權勢者起用與否,起用了就變成幫忙,也就是達則兼濟天下,不能聞達就只好當清客,做做詩詞歌賦待價而沽。但是也有一種濫竽充數(shù)的情況,就是扯淡。因為有了扯淡這個參照系,幫忙和幫閑的才智變成了另一個衡量尺度。這跟是否謀取重用這個衡量尺度不重合。即使是幫忙或者幫閑,假如能夠留下傳世之作,那仍然是一段佳話。這篇雜文讀起來就沒那么簡單了,因為單一尺度沒法衡量,我小時候是讀不懂的。魯迅到底是喜歡幫閑還是討厭幫閑呢?他是贊成幫忙還是反對幫忙呢?要是他不認同幫忙或者幫閑,為什么他要肯定他們當中有才華的人留下的文字?他討厭扯淡是很明確的,但是對前兩種情況,魯迅表達出的意思就沒那么單純了,我想這是魯迅雜文“雜”的特點,所謂的雜,不是七拼八湊,而是復雜。魯迅的雜文無論長短,絕大部分都不單純,它里邊一定包含了幾種看上去有些矛盾的要素,這幾種要素相互之間是有撕扯著的結構性關聯(lián)的,我覺得這撕扯背后潛藏了魯迅的歷史眼光。
再舉魯迅的一篇有名的雜文——《我要騙人》。這一篇大家都肯定讀過,我就不介紹內容了。魯迅在《我要騙人》里邊表達的是一種溫暖的無可奈何的堅持,他知道他的努力是沒有現(xiàn)實意義的,但是他沒有辦法放棄這樣的努力。這里面透露出魯迅特有的溫情:這不是膚淺的人道主義者那種明亮的溫情,更不是煽情,這是一種沉郁的絕望的溫情。如果朋友們愿意把我剛才隨便舉出來的這三篇雜文放到一起加以理解,我們不妨把它們看成是魯迅雜文的一些基本特征,這些特征是當年吸引小孩也會讀進去的根本所在。
魯迅的雜文包含了真正意義上的幽默。我們都知道,“幽默”這個詞是林語堂早年翻譯的英文詞,是由他大力提倡的一個概念。林語堂的定義是,當人認識到人類的愚蠢渺小時,他就會有智慧,他就會用相對的眼光看這個世界,于是他悲天憫人,拉開距離去觀察那些看上去不能接受的事情,并且以微笑的方式對它們進行寬恕。林語堂提倡幽默,是為了對抗傳統(tǒng)儒學日益僵化的八股說教,為此他特意引進了humor這個詞。林語堂認為幽默既然是一個外來詞,它傳達的就是來自西方的一種感覺,在中國傳統(tǒng)里是沒有的。中國傳統(tǒng)的類似情況是諷刺嘲笑,不夠雅致,太過露骨粗俗。有意思的是,林語堂把魯迅作為例子來區(qū)別傳統(tǒng)的諷刺和西方式幽默。他認為署名魯迅的雜文不夠幽默,太諷刺、太尖銳了,所以魯迅開的玩笑是傳統(tǒng)式的。林語堂說,假如不是以魯迅的名義,而是以北京大學周先生這樣的一個身份給社會開一點雅致的玩笑的話,那么就和幽默離得比較近了。
魯迅到了晚年的時候,寫過幾篇關于諷刺和幽默的雜文,他對諷刺和幽默的討論方式跟他對幫忙、幫閑、扯淡的討論方式很相像。他認為幽默不是國產,所以即使流行也長久不了,因為中國社會沒有維持“雅致”的社會基礎;因為社會的黑暗,人們心有不平,就不免會諷刺。這樣就容易引火燒身,所以諷刺是有危險的。當諷刺被鎮(zhèn)壓的時候,幽默倒是會流行了。不過這種幽默很容易變成說笑話,失掉幽默的靈魂。其實,魯迅的諷刺是他的論敵加給他的“罪名”,魯迅反手把它作為了自己的武器。
魯迅強調諷刺一定是以真實為生命的,當一個人用精煉的和藝術的筆調夸張地勾畫出某些人的某些真實的側面時,這就是諷刺。諷刺不一定要有實事,但它必須要是實情,這是魯迅對諷刺的一個界定:諷刺是一種藝術,它的藝術性體現(xiàn)為以想象力為基礎的夸張和類比;同時它一定要反映出某種實情,但是這個“實情”可能一般人意識不到,甚至認為它并不是事實。于是我們看到一個區(qū)別諷刺與捏造的方式:以真實為生命的諷刺可以在表象上并不寫實,比如魯迅有時候可能罵錯了人;但是諷刺針對的不是表象,而是表象背后隱藏的“實情”,也就是被遮蔽的真實狀況。要是沒有這個穿透力,那就只是惡意的造謠了。魯迅同時還強調,諷刺不是為了把對方打死,諷刺是出于善意幫助對方改變。只不過這種良好的愿望往往很難實現(xiàn)——當你幫助對方改變的時候對方已經(jīng)不可救藥了。
表面看來,魯迅的諷刺與林語堂的幽默似乎是對立的,但背后的“實情”是,這兩者可以在認識到人類的愚蠢渺小這一智慧層面發(fā)生關聯(lián)。只不過魯迅的諷刺更為艱難,因為它“痛打落水狗”并且在痛打時保持人類情懷;林語堂提倡的幽默比較安全,“費厄潑賴”可以避開很多短兵相接的麻煩。我個人認為,破除直觀的認知方式之后,可以發(fā)現(xiàn)魯迅的諷刺是一種更高級的幽默。
我們從剛才提到的魯迅這三篇雜文的結構里,可以觀察到他對于諷刺有一些基本的自覺,比如他通過跳蚤、蚊子和蒼蠅揭穿了某種人類的實情,通過對幫忙、幫閑和扯淡的破解提示了三者之間在歷史過程中的內在關聯(lián);但是同時,他又像《我要騙人》里邊呈現(xiàn)出來的那樣,充滿了善意,盡管他知道這個善意在現(xiàn)實當中可能沒有效果。這樣一些基本的要素使得魯迅的寫作,特別是他的雜文寫作可以用非常小的篇幅來揭示立體的深刻的哲理。旭東不止一次把這種哲理稱作寓言,現(xiàn)在我要借助旭東的書來推進這個問題。
我覺得《雜文的自覺》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且具有顛覆性的視角,它說在魯迅所有的文字里,包括小說、詩歌、散文、翻譯和學術史研究,所有的這些文字都包含了雜文的靈魂,所以要把這些文體都看成是雜文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這個看法幫我們打開了一扇窗,我們可以從魯迅的雜文世界進入魯迅整個的文學世界。關于這個問題,旭東的論述非常充分,很有說服力。特別是他把翻譯作為魯迅重要的創(chuàng)作方式加以定位,把翻譯視為魯迅形成雜文自覺的重要推動力,這個視角顯示了旭東轉化本雅明開啟新視野的能力。
同時,這本書里包含了兩個主題,我認為一個是顯在的,一個是潛在的。顯在的主題是“雜文的自覺”,這個短語的主語是魯迅,它之所以是顯在的,是因為這本書以魯迅形成雜文自覺的心路歷程為結構串聯(lián)起他的寫作。另一個主題是潛在的,它在書里占據(jù)的篇幅一點都不少,那就是“自覺的雜文”,這個短語的主語是雜文,它要求具體的文本分析,書里邊有很多細致的文本分析,有一些是相當精彩的。不過這些分析并不承擔結構功能,也就是說,對雜文的分析本身沒有作為論述框架,它們僅僅是局部性的要素,服從于一個整體的追問:魯迅何時形成了他對于雜文這種文體的自覺意識?我猜想大概因為這部書只是三部曲中開篇的第一部,它需要服從于一個更宏大的結構性安排,所以第一部集中追問的是魯迅形成雜文自覺的契機,文本分析也需要服從于這個基本的母題。
我對旭東開過一個玩笑,說這本書其實不是寫出來的,是“噴”出來的。我讀它的時候覺得,有一種遏制不住的沖動在推著他寫作,幾乎來不及仔細地咀嚼,文字自己就涌流了,這是典型的才子式寫作。大家知道,才子寫作有時候是很浪費的,有一些非常好的想法,本來可以生長為重要的命題,但是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就把它擱在那兒了,我總是覺得太浪費了。我給大家舉幾個書里的例子。比如第一章里有這樣一段話:“今天無論站在歷史角度還是形式角度看,不是那些論爭為魯迅的文字提供意義和價值,而是魯迅的文字為那些論爭提供意義和價值?!边@句話我等了很多年,終于有人把它說出來了,所以覺得格外重要。為什么呢,我一直有一個很難輕易放過的問題:魯迅當年在他的那些論戰(zhàn)里罵錯了不少人,有些學者用學術的方式證明魯迅把誰誰給罵錯了,而他們并沒魯迅說的那么壞??!但是罵錯了人的魯迅為什么還是魯迅?我們?yōu)槭裁催€是喜歡魯迅的雜文包括他罵人的雜文?當然他自己在講諷刺的時候也間接回答了這個問題,說不必是一定有的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也就是說,在魯迅那里,他的文字目標并不在于攻擊某一個人,而是在于在他的攻擊當中,他試圖呈現(xiàn)對這個世界、對某些行為方式的看法。這些行為方式,就是“實情”。旭東的這幾句話非常精煉地回答了這個問題,但他點到為止,我覺得真是可惜。要是能夠展開,它將具有深度的理論前景。
再舉一處例子。我認為第八章寫得非常精彩。旭東引了《華蓋集》題記里邊魯迅的一段話:人家說我每天執(zhí)滯于小事情,可惜這一年里我碰到的全是小事情,而我偏偏又有執(zhí)滯于小事情的脾氣,所以怎么辦呢,我就只能執(zhí)滯于小事情。旭東對這個執(zhí)滯于小事情的問題也做了很到位的分析,他說:“在魯迅的種種題記里,執(zhí)滯于小事情是最令人生畏的,可以說它是雜文風格的實質所在,這種實質不止關系到雜文的內容,也決定了雜文的審美構造。執(zhí)滯于小事情把人的意識從種種冠冕堂皇的大事情上轉移開,從種種以歷史文化、道德不朽等名目的虛偽和頹廢中轉移開,將它聚焦和凝固在當下,聚焦在此刻突如其來的瞬間,使雜文和新文學語言在無可回避的、具體的個人利害關系和情緒投入中遠離了種種制式化和形式化的陷阱?!边@段話寫得非常精彩。我在論壇開始前私下給旭東提了建議,接下來的兩卷他完全可以而且有能力充分展開這些精彩的討論,很希望他可以在“小事情”上做點大文章。
為什么我會對這些地方如此在意呢?因為它們伸展開來會變成理論問題。比如魯迅關于執(zhí)滯于小事情這個說法,竹內好也說過,當然內容不同,但是說法很相似。竹內好曾經(jīng)在一次跟梅棹忠夫進行有關如何劃分世界的對談時,對梅棹這樣說:你把這個世界分成了幾大塊,但我不這樣,我只在有限的范圍內思考歷史。對于竹內好的這個說法,不太想事的人一定會說太狹隘了,為什么不在一個更廣大的領域里邊,更普遍地去討論問題呢?實際上,當我們要把一個問題討論清楚的話,這個問題就一定要有邊界,當你有能力把這個問題深化的時候,它越小越好。當然不是所有的小都一定是有質量的,前提是有能力深化問題。當問題設定在有限的“小事情”上的時候,這個小并不是單純,在小里聚集了復雜性,我想雜文的境界、雜文的自覺就在這里,它很小,但是它很復雜——我們用夸張一點的話說——它的小里邊匯聚了整個宇宙。
我在讀《野草》的時候,和旭東的感覺是相同的,我覺得魯迅有一種沒有路但一定要走,沒有立錐之地但又必須站住的感覺,這個感覺換一個表述就叫做極限感覺,我覺得整部《野草》是寫在一種極限狀態(tài)之上的,這個極限,它沒有任何余地,沒有任何延長,但是你又必須在那么一個不是點的點上堅持。魯迅的《野草》是藝術水準很高的、極其精煉的散文詩,他的雜文相比之下因為涉及的面很廣,書寫的風格也很不一樣,沒有《野草》那么雋永;但是在他的雜文里我也同樣能讀到這種極限狀態(tài)。比如《我要騙人》就是一種極限狀態(tài),魯迅給了募捐的小姑娘一塊錢,同時知道這一塊錢最后會進入稅務局官員的腰包,可能還不夠他買一盒煙。明知道募捐的錢到不了災民手里,他卻仍然無法拒絕小姑娘的要求,用一塊錢換取了小姑娘的笑臉,這件事情到底有沒有意義?他是不是騙了小姑娘?所以他說好像嚼了一塊肥皂??墒羌词菇懒艘粔K肥皂,這件事他還不得不做,所以晚上他又出去買了兩碗餛鈍。魯迅傳遞的信息是,人是在無可選擇的狀態(tài)下必須選擇,在人人昏睡的情況下保持無路可走的清醒。在那樣一種狀態(tài)下,魯迅的雜文才能打造它特有的藝術。
我覺得旭東還提出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就是魯迅何以成為現(xiàn)代文學的代表性文學家?在寫《狂人日記》的時候,中國現(xiàn)代文學還沒有多少虛構作品,但是到魯迅逝世的時候,其實已經(jīng)有很多成熟的小說家、散文家,虛構作品到1936年已經(jīng)大量問世了,可是魯迅逝世的時候仍然被公認為是偉大的文學家。在那個時代實際上已經(jīng)有了公論,魯迅沒有寫那么多的虛構作品而別人寫了那么多虛構作品,但他仍然是中國代表性的文學家。這個問題值得深挖之處就在這里:原來我們是睜一眼閉一眼地說,魯迅還是有些虛構作品的,因為他有思想,所以我們承認他是我們現(xiàn)代文學史上最偉大的文學家,可是旭東對現(xiàn)有的這樣一個認識進行了解構,他揭示了一個基本事實:魯迅文學是打破常規(guī)的文學創(chuàng)作。剛才敬澤老師說,余華老師今天晚上開始就作為雜文家誕生了,聽上去是玩笑話,但是這背后包含了某種真實性,就是說,它提示了一個基本的狀況:我們對文學的理解其實一直是非常狹隘、非常淺表的,我們只承認一種文學形態(tài),就是虛構的創(chuàng)作。它的標準來自歐洲,就像林語堂認為幽默是歐洲的產物一樣,其實我們認為虛構文學的標準也來自歐洲。魯迅的文字用那種歐洲式的標準去衡量,好像文學性也不是那么夠,情節(jié)也簡單,甚至這些作品都沒有故事。但是問題在于,當這些虛構作品和雜文作為一個混合文體,把它們統(tǒng)一之后,那個衡量標準恐怕就得重新確定了。我很期待旭東后邊的兩部書能夠更具體地提供這個衡量標準,因為現(xiàn)在從你的詩學分析里邊,我還沒有讀出精準的文學衡量標準的輪廓。
現(xiàn)在中文系有很多不安分的學生甚至老師,都覺得文學應該一腳跨出去,中文系宣布自己要做思想史的人是很多的,回過頭來我發(fā)現(xiàn)文學對思想史的研究有非常大的幫助,這和只在法學部接受政治思想史訓練的路徑有很大不同,而這種對思想史研究有幫助的“文學”,其實和我們通常理解的那個文學是不一樣的,我還是借用旭東的說法,稱之為諷刺的文學。我覺得魯迅對諷刺的自覺是他文學的靈魂,因為他自己講了,諷刺必須精煉,而且諷刺必須要是藝術的,所以他在他的雜文里多用聯(lián)想和夸張的方式。旭東在里邊體會到一種詩學,對我來說,我在里邊感受到的是想象力,即結合表象不同但“實情”相關的要素的能力。如果用想象力去解讀魯迅的雜文,他的雜就是他詩學的特征。所謂的雜,我一開始就強調這一點,魯迅雜文之雜在于他把一個事物的多個面向同時不加任何解釋地推給你,讓你自己去判斷,它們未必在表象上一致,可是在魯迅的雜文里,它們構成一個統(tǒng)一的、有機的結構,所以魯迅的雜文是一種文學想象力的表達,而不是一種社會科學的評論,我覺得它的特征可能迫使我們不得不重新定義什么是詩學、什么是美學、什么是文學。
(本文為2023年7月31日“三聯(lián)學術論壇”第11期學術活動討論實錄整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