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漢文學史綱要》命名新解
《漢文學史綱要》是魯迅1926年秋冬在廈門大學主講中國文學史課程時編寫的講義。現(xiàn)存魯迅手稿本共四十一頁,凡十篇,依次為“自文字至文章”“《書》與《詩》”“老莊”“屈原及宋玉”“李斯”“漢宮之楚聲”“賈誼與晃錯”“藩國之文術”“武帝時文術之盛”“司馬相如與司馬遷”,皆以“廈門大學用紙第九號”稿紙書寫,未裝訂。稿紙豎行紅線格,頁二十二行,行二十六七八字不等。稿面有明顯的勾劃涂抹,主要是字詞句子的改動,未見整段地削刪添加。在首頁第一行題有“中國文學史略”六字,作為名稱。此外,尚存廈門大學油印講義本,據(jù)手稿本刻寫而成。二者內(nèi)容上基本一致,但許多字被錯刻、誤刻或漏刻。油印講義為十六開本,計五十一頁,頁十二行,有標點。頁面中間折縫,刻著頁碼和題名。題名前后并不相同:第一篇刻為“中國文學史略”,第二、三篇刻作“文學史”,第四至十篇均改題“漢文學史綱要”。[①]1938年,該文學史講義編入《魯迅全集》首次正式出版時,即取“漢文學史綱要”為名,沿用至今。
20世紀80年代以來,屢有學者撰文討論《漢文學史綱要》的命名問題。自1982年起,魯歌先后四次提出:通行書名“有背于魯迅的原意”,主張“恢復魯迅自定的題目——《古代漢文學史綱要》”。前兩篇文章認為,“古代漢”三字是指從原始社會到漢代,而后文將之修正為“漢民族的遠古到漢末”。[②]對此,顧農(nóng)曾在三篇文章中表示過不同意見,稱《漢文學史綱要》已經(jīng)是約定俗成之名,不必改換,并質(zhì)問道:“說‘古代’一詞一定指上古至漢以前或上古至漢末,不知有何根據(jù)?”在他看來,“最好的辦法似乎是采用《中國文學史略》,該講義手稿本開頭用的是這幾個字,魯迅致許廣平信(1926·9·25)中用的也是這個名目,可以說最為確切有據(jù);而且這一書名可以與《中國小說史略》配套,又可以防止對現(xiàn)在流行之書名中‘漢’字有歧異的理解。這個‘漢’字到底指什么,實在不大容易說得清楚”[③]。
魯迅《漢文學史綱要》名稱涵義之爭已經(jīng)構成了一段學術公案??偟膩砜?,關于《漢文學史綱要》的命名,近三十年的爭議大體沿著魯、顧二人的思路展開。陳???、陳漱渝、王勇等贊成將《漢文學史綱要》易名為《古代漢文學史綱要》[④],前兩位認可“古代漢”三字意指“從古代到漢代”,后者推斷:“漢文學”之“漢”,等同于“中國”,絕沒有“漢代”的意思,也不局限于“漢民族”,魯迅在講義上添加“古代”兩字,意即限于“上古至隋”;而朱文通、駱玉明、胡旭等或同意改作《中國文學史略》,或支持原名不變[⑤]。本文嘗試回到魯迅開課時的課程建設、可用資源、學術語境中仔細辨析,對魯迅所指“古代”“漢文學”的意涵加以再解讀,力爭使眾說紛紜、尚無定論的公案有新的突破。
一
討論《漢文學史綱要》的命名,首先要理清它與《中國文學史略》《古代漢文學史綱要》三者之間的關系。而一個重要的研究前提是確定廈門大學油印講義本中縫題名三變的緣由。因為它涉及到“漢文學史綱要”之名是否為魯迅自定的關鍵問題。部分學者認為,從中縫題名隨意多變來看,似乎并非魯迅親定,更有可能的是印制講義的人之所為,而這一失誤當時未及訂正。然而,此說失之武斷。
可確知的是,魯迅在編講義之前,最先擬定的名稱是“中國文學史略”。1926年9月25日,魯迅致許廣平信中說:“如果再沒有什么麻煩事,我想開始編《中國文學史略》了?!盵⑥]兩天后,開手編第一篇時[⑦],題名即寫為“中國文學史略”。油印本中縫亦如是。查魯迅日記,1926年2月3日,魯迅曾于北大售書處“買《中國文學史略》一本”,同年“書帳”記作“中國文學史要略一本 〇.四〇 二月三日”。[⑧]據(jù)1926年1月《北京大學日刊》廣告[⑨]可知,該書著者為朱希祖。魯迅與朱希祖不僅是昔日同窗,還是北京大學同事。魯迅最初為廈門大學的文學史講義命名時,除了考慮與《中國小說史略》字面上相應之外,很有可能也受了朱希祖《中國文學史要略》的啟發(fā)。
至于油印本講義中縫的遷變,當與廈門大學課程體系改革相關。在1926年第5卷第4期《廈門大學布告》中,有兩份文件值得注意:一是《國文系課程表》,二是《文科學程綱要》。二者所示國文系課程中都有一門題為“文學史”的課。通觀該冊《廈門大學布告》可知,此二文件的制定必在魯迅到廈大任教之前[⑩],亦即廈大該課舊名當為“文學史”,具體講法是“上古至近代文學名著之派別間及考評”[11],是以作品講授為中心的。而油印講義中縫的“文學史”字樣或出于此,是在沿用舊講義的格式。巧合的是,油印第二、三篇講義之時,適值廈大文科改革之際,將“國文系改稱國學系”。在新版《國文系學程綱要》中,“文學史”課名被改作“文學史總要”,側重點也從文學流派調(diào)整為時代變遷——“略述中國自語言而有文字,由文字發(fā)為文章,歷兩漢六朝唐宋以迄清末之繁變情形,使學生明了歷代文學之大要”[12]。由魯迅講義觀之,二者相當貼合,只是惜其未能完篇。而此“文學史總要”的課程說明,很有可能就是出自魯迅的手筆。
但吊詭的是,油印本講義中縫題名未有“文學史總要”,而是自第四篇始,改題“文學史綱要”。據(jù)同時期《國文系課程草案》《國學系十五年至十六年度教員擔任科目時數(shù)表》兩份文件亦載課名為“文學史總要”[13],先排除了“總”字為“綱”字錯刻的可能。那何以如此呢?不妨排列一下相關資料的時間,便可明了。魯迅自言:1926年9月28日“編好了第一章”,約一周后,“已有兩章付印了”;至10月10日仍未開手編第三篇,但20天后,“講義已經(jīng)一共做了五篇”。[14]由此推知,講義第四篇的油印時間大致為10月中下旬。而發(fā)布“文學史總要”課名的文件,全集中在《廈大周刊》第157、158這兩期上,亦即1926年10月2日、9日??梢?,“文學史總要”之名未及正式使用,很快便被“文學史綱要”取代,印入油印本講義中縫。毫無疑問,“文學史綱要”絕非手民一時之誤,否則不會后續(xù)六篇皆如是。且可佐證的是,《廈大周刊》第168期之《各科教員每周授課時數(shù)之調(diào)查(一)》載“周樹人”名下的課即為“文學史綱要”。
需要進一步討論的是,從“總要”到“綱要”的改變。據(jù)陳玉堂《中國文學史書目提要》[15],1926年之前的文學史著作未有以“綱要”命名者。那“文學史綱要”之名從何而來?可作參考的是,在魯迅講中國文學史課程的同一時期,廈門大學外國語言文學系有一門“英國文學史綱要”的本科生選修課,“研究英國文學史時代變遷之大勢,為以后及專家研究之預備”[16]。由此推知,課名改“總要”為“綱要”,或為廈門大學的官方意志,但至少魯迅是認可這個名稱的。
許廣平曾在《魯迅譯著書目續(xù)編》中寫道:“《古代漢文學史綱要》:為廣州中山大學講義,在廈門時原名《中國文學史略》。共十篇,《自文字至文章——司馬相如與司馬遷》。未完成?!盵17]有研究者表示,至今未發(fā)現(xiàn)魯迅中山大學講義,許廣平之言不足為憑。但實際上,“魯迅譯著書目”是為了配合《魯迅先生紀念集(評論與記載)》的印行而專門輯錄的,是書恰于魯迅逝世一周年之際的1937年10月19日出版,具有重要的象征意義。對此,許廣平的態(tài)度是嚴謹而認真的,沒有理由要去杜撰一個講義名稱。另據(jù)1927年2月24日中山大學文史科第二次教授會議提出的“講義問題:最好能將講義編出,不得已,則編詳細綱目”[18],可知中大開學前是明確要求教師提交講義的。而此次會議,魯迅在場,并參與了本項議決的制定,自然不會食言,何況確有現(xiàn)成的講義可資利用。因此,許廣平顯然應該見過魯迅題為《古代漢文學史綱要》的中山大學講義。
另有懷疑指出,即便《古代漢文學史綱要》出自魯迅之手,但這份中山大學的講義與廈門大學時的《中國文學史略》是否相同、有無修改均不得而知。首先,魯迅沒有時間修改。與在廈大不同,魯迅在中大不僅是一位教師,還擔任著文學系主任兼教務主任。這使他異常忙碌,且課時量也從每周5時加至9時,還開設了新課“文藝論”[19]。在給章廷謙的信中,魯迅訴苦“不但睡覺,連吃飯的工夫也沒有了”[20]。其次,魯迅沒有必要修改。1927年3月2日,中山大學才開學,至4月21日魯迅憤然辭職,不到兩個月。據(jù)《文史科為缺課問題重要布告》載,“本科教授周樹人先生辭職,委員會正在挽留,在周先生未回校以前,所擔功課,不能解決,但文藝論及小說史兩科,有書可研究,如周先生本學期不能上課,將來仍可考試,給予單位。中國文學史,因已講甚少,為單位計,須改選他課”[21]。許廣平也說過:
《漢文學史綱要》這個課目是在廈門大學開始講授的,這個課目為新編的,獨具風格的,但可惜的是廈門只教過開頭的幾段就停止了,而中大也只不過教過那么短的時間,也就是限于廈門的一部分就遇到四月十五日拘捕學生,致學業(yè)不能繼續(xù),從此也沒機會再教這門功課,因著別的工作關系,也未繼續(xù)寫完《漢文學史綱要》。作為他的創(chuàng)作的一部分未完稿是可惜的。[22]
由是可知,魯迅的文學史課講得格外少,舊時講義足夠使用,而且用的就是廈門大學時的講義,甚至作為中山大學講義,實際印發(fā)的篇目或許更少。另據(jù)中山大學“文學系中國文學組必修科目”載,該校文學史課名本為“中國文學史”[23];但有趣的是,魯迅在講義上卻題為《古代漢文學史綱要》。從中不難看出,此為魯迅個人的選擇。
至此,可以對《中國文學史略》《漢文學史綱要》《古代漢文學史綱要》三者的關系進行簡要的梳理。魯迅在廈門大學編撰講義之初,原本定名為《中國文學史略》,后隨課名的改動而易作《漢文學史綱要》,至中山大學任教時,再加限定,自題為《古代漢文學史綱要》??梢?,《古代漢文學史綱要》是魯迅最為認可的講義名稱。
二
30多年來,雖不乏學者倡導恢復《古代漢文學史綱要》之名,但因缺乏有力的證據(jù),無法指明“古代”之意。曾對“古代”一詞略作考訂的是魯歌。他依據(jù)1979年版《辭?!飞蠈Α肮糯钡慕忉尅皻v史學上通常指奴隸制時代。一般也包括原始公社制時代。因歷史發(fā)展的不平衡性,在世界范圍內(nèi)無統(tǒng)一之時限。埃及、兩河流域、中國、印度、波斯等,約當公元前三十世紀到公元初的幾個世紀(各國情形不一)……”,對照魯迅講義的起始至末篇《司馬相如與司馬遷》中寫到的西漢后期的王褒、張子僑等已是到了“公元初”,而得出結論“魯迅在該講義的名稱上所用的‘古代’一詞的內(nèi)涵,其時間概念大體上指的是這一歷史階段。魯迅在《我之節(jié)烈觀》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中所寫的幾處‘古代’,也指的是先秦至漢代前后”。[24]在魯歌看來,魯迅所用“古代”即是《辭?!范x的“通常指奴隸制時代”的意涵,因為時間上吻合,公元前三十世紀到公元初,正是魯迅講義所示文字產(chǎn)生的遠古到西漢后期。以晚出的《辭海》定義逆推50多年前魯迅的用語,顯然太過牽強。且《我之節(jié)烈觀》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中的“古代”也并不專指“先秦至漢代前后”。[25]
其實,魯迅后補“古代”一詞之所以難解,與當下的概念認知存在問題相關。桑兵曾指出:
時下的概念名詞研究,常見通病有四,一是用后出外來名詞重新概念定義以前物事,導致似是而非的誤讀錯解(如地方);二是忽略同一時期的同一名詞可能具有不同含義(如科學),而同一時期的不同名詞反而表達同一概念(如民主與民治);三是未能注意分別考究同一名詞隨著時空變動而產(chǎn)生的含義變化,以及這些變化與具體的時空變動的相關性(如哲學);四是簡單孤立地追求概念名詞的形同,使得所謂關鍵詞脫離文本、學說、流派的整體,變成抽象的含義,再據(jù)此以重新聯(lián)綴史事。[26]
概念名詞研究之“通病”在當前的魯迅研究中也是存在的。具體到“古代”二字,今人一般視之為遠古至鴉片戰(zhàn)爭之前或延至清帝退位的一個長時段。這里隱含著將“古代”與“近代”或“現(xiàn)代”區(qū)隔的思維方式。如此說來,便會把《古代漢文學史綱要》理解為魯迅欲撰寫從原始社會到清末的“古代文學”的歷史,只是因不久離開了中山大學,而未能完成計劃。
然而,以今人眼光理解舊有概念,倘若缺乏細致斟酌,難免有看朱成碧的危險。“古代文學”作為通行概念而被廣范使用,是較為晚近之事。民國時期,“古代文學”的內(nèi)涵并不十分顯豁,缺乏固定的含義。即以1933年前后問世的四部文學史為例,楊蔭深所編《先秦文學大綱》中的“古代文學”是到商代為止,康璧城的《中國文學史大綱》則包括了西周,丁迪豪的《中國古代文學史論》一直講到戰(zhàn)國時代,而鄭振鐸的《插圖本中國文學史》竟向下延到西晉。[27]由此可見其模糊不明。當時的中國文學史書寫,或無視于新文學,或僅將其作為附驥;文學史一般按照朝代更替構建,或加以上古、中古、近古、近世的分期。1938年,民國政府曾統(tǒng)一規(guī)范課程,頒布了《大學中國文學系科目表》,其中“中國文學史”課分四個學期講授,備注分為“周至漢末”“漢末至隋”“唐宋”“元明清”四段;幾年后進行修訂時,亦未改變。[28]
從學科制度方面來看,真正迫切需要一個統(tǒng)一概念來含括“五四”之前的傳統(tǒng)文學的時候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后。其肇始于“新文學”在革命意識形態(tài)中的地位上升。然而,最初選定的與“新文學”相對存在的是“古典文學”一詞。[29]自20世紀50年代后期起,因“新文學”的概念迅速為“現(xiàn)代文學”所取代,故而具有統(tǒng)攝整個傳統(tǒng)時代的“古代文學”概念亦即被使用,只是所占比例尚小;直至20世紀80年代以降,在國務院學位辦和國家教委統(tǒng)一制定的學位授予學科專業(yè)目錄中,“中國古代文學”成為了二級學科名稱之后,才開始廣泛流行。
討論《漢文學史綱要》名前所冠之“古代”含義,需要回到魯迅的時代中去。概而言之,大體有兩種可能:
一是,“古代”意指遠古到東漢末年。魯歌的研究思路是有效的,但因其缺乏合理的論證,導致該詞含義不彰。查“五四”前后北京大學文科“中國文學門”課程表,其文學史課在三年中依次為“中國古代文學史”“中國中古文學史”“中國近代文學史”,分別對應“上古迄建安”“魏晉迄唐”“唐宋迄今”三個時段。[30]“中國古代文學史”由朱逿先(即朱希祖)開設,并印有講義。其“總論”明言:“古代文學史,擬起于黃帝,訖于建安?!糯膶W史,擬區(qū)畫為三時期。黃帝至西周為第一期,春秋戰(zhàn)國為第二期,秦漢為第三期?!盵31]
之所以推定魯迅可能在此意涵上使用“古代”,除了他與朱希祖同出于太炎一脈,學術理路自有相近之處以外,更為重要的是魯迅與北京大學的密切關聯(lián)。自1920年直至赴廈門大學任教前,在北大授課六年,先講“中國小說史”,后來兼講文學理論,還被聘為研究所國學門委員會委員。毋庸置疑,他對北大的課程設置及學術規(guī)劃是相當熟稔的。而且,“廈門大學國學院的主干班底,幾乎是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的延續(xù)”[32]。魯迅援用北大“古代文學史”的概念,也是情理之中。
按照魯迅自己的方案,在廈門大學的文學史講義正是要編到“漢末”為止的。而這個“漢末”并非魯歌所言之西漢后期。1926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魯迅多次向友人提起他的結課設計。在寫給許廣平的信里三次說“至漢末止”,特別是12月14日信中稱:“現(xiàn)在對于校事,一切不問,但編講義,擬至漢末為止,作一結束,授課已只有五星期,此后便是考試了。但離開此地,恐當在二月初,因為一月薪水,是要等著拿走的。”[33]5天后,魯迅又在給沈兼士的信中談道,“文學史稿編制太草率,至正月末約可至漢末”[34]。但實際上,魯迅1927年1月15日就離開了,“至漢末止”的計劃自然無從實現(xiàn)。
當魯迅至中山大學講授中國文學史時,不免要拿出自己編好不久的舊有講義來使用,但因其未完結,又大體恰與友人朱希祖的北大“中國古代文學史”課程相合,即“上古迄建安”,或許因此在《漢文學史綱要》前加上“古代”二字,以示限定。當然,這只是第一種可能性。
二是,“古代”專指“上古至隋”。據(jù)中山大學《本校文史科概況報告》可知,魯迅所授“中國文學史”課備注即是“上古至隋”[35]。這看似與魯迅所用“古代”無甚關聯(lián),但實則別有通接。一個重要的考察途徑便是傅斯年的《中國古代文學史講義》。該書系傅斯年1928年在中山大學任教期間的講稿,擬目于1927年,正可與魯迅所授文學史課程相對照。按傅斯年的計劃,“這一科目里所講論的,起于殷周之際,下到西漢哀平王莽時。別有補講若干篇,略述八代時新的方面,和唐代古今文學之轉移關鍵”;傅氏自言其“斷代的宗旨”為“以自殷商至西漢末為古代文學之正身,以八代為古代文學之殿軍者,正因周漢八代是一線,雖新文學歷代多有萌芽,而成正統(tǒng)大風氣之新文學,至唐代方才見到滋長”。而所謂“八代”,指的是東漢、魏、晉、宋、齊、梁、陳、隋。[36]在傅斯年眼中,“古代文學”正是“上古至隋”。
然而,需要解決的問題是,魯迅課名是“中國文學史”,他為何要添加“古代”二字。魯迅所在學期的課程計劃定于1927年2月12日。中山大學《本校文史科第一次教授會議紀事錄》載,“本日將應定之科目,及每人認定之科目,草擬妥當”,到會者八人,魯迅、傅斯年俱出席。[37]科目名稱討論的詳細情況,特別是“中國文學史(上古至隋)”的意見由誰提出,皆不得而知。但魯迅任課中大時,傅斯年是文科主任,握有更大的制定課程的主導權。因此,其《中國古代文學史講義》的思路很有可能是魯迅所授文學史課斷代的依據(jù)。
將“古代”斷為“上古至隋”,也不是傅氏一家之說。當時的文學史寫作受日本影響很大,以“上古”“中古”“近古”“近世”為通行的斷代方式。魯迅編撰《漢文學史綱要》時的重要參考書兒島獻吉郎的《支那文學史綱》即如是。而前后各兩段有時又被合稱,冠以“古代”“近代”。1917年,北京大學中國文學門最初的課表便是第一第二年級皆授“中國古代文學史”,由朱希祖、劉師培共同擔任,第三年級為“中國近代文學史(唐宋迄今)”;只是后來將劉師培的課改稱“中國中古文學史”,文學史課由兩段變?yōu)槿巍V劣?927年,中大文學史課雖未標明“古代”“近代”,但其預科國文課分“古代文”“近代文”,魯迅參與了該課程的討論,且其好友許壽裳擔任“近代文”。[38]無論是從大的學術背景觀照,還是小的具體事件來看,魯迅所用“古代”一詞指向“上古至隋”也是可能的。
目前,雖缺乏中山大學講義《古代漢文學史綱要》的詳細材料,無法準確判斷魯迅所用“古代”一詞到底是訖于建安還是止于隋朝,但回歸魯迅用詞的學術語境這一再解讀的思路,無疑更逼近一種真實。不過既然明確是為中山大學準備的講義,那么“漢文學史綱要”增題的“古代”指向“上古至隋”的可能性應該更大。魯迅到達中山大學,將舊講義題寫新名,為了求以名實相副。魯迅講演于1927年7月的名文《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歷來被視為未完之《漢文學史綱要》的續(xù)篇,即從“漢末魏初”講起,或為其在中大準備補充進講義的新課,材料早已著手準備,卻因時局變化太快而終究未能實現(xiàn)。
三
關于“漢文學”的概念,王勇在《東亞視域中的“漢文學”》里已經(jīng)有過梳理,認為魯迅“有可能受到日本學界用詞的影響”,這體現(xiàn)出很好的眼光;但其“魯迅以‘漢文學’指稱‘中國文學’”的觀點則失于簡單,且未能揭示魯迅因何如此用名。有鑒于此,本節(jié)將略作討論。
許廣平曾強調(diào)《漢文學史綱要》的課目“為新編的,獨具風格的”。魯迅既然用“漢文學”來替代“中國文學”,必然有其緣由。1958年,鄭振鐸在《中國文學史的分期問題》中,曾專門談到魯迅的“漢文學史”,稱:
魯迅先生編的《漢文學史》雖然只寫了古代到西漢的一部分,卻是杰出的。首先,他是第一個人在文學史上關懷到國內(nèi)少數(shù)民族文學的發(fā)展的。他沒有像所有以前寫中國文學史的人那樣,把漢語文學的發(fā)展史稱為“中國文學史”。[39]
目前,學界一般對鄭振鐸的說法不予采信,認定這是他囿于字面的誤讀。但其實,作為杰出的文學史家同時也是與魯迅往來十分密切的鄭振鐸,未必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尤其鄭振鐸還是負責1938年版魯迅全集中的文史專著的主要編輯人,參與了魯迅《漢文學史綱要》的整理。
事實上,在鄭振鐸之前,已有人力主用“漢文學史”的概念取代“中國文學史”。1957年,王瑤在《關于中國文學史的名稱問題》里說:“我們的文學史應該命名為‘中國文學史’呢,還是應該叫做‘漢文學史’?目前對此是有不同意見的。我以為‘漢文學史’的名稱很不妥當,應該仍命名為‘中國文學史’,而在內(nèi)容上把各兄弟民族的文學史的材料適當補充進去?!彪S后,他從兩個方面分析了“為什么‘漢文學史’的名稱不妥當”:
如果“漢”指漢語,則由漢語寫成的文學作品在日本、朝鮮、越南都有,是否也應該成為“漢文學史”的對象?這顯然是不恰當?shù)??!^于強調(diào)語言的重要性,則是否譯文優(yōu)美的翻譯作品也可以算作是漢語的文學創(chuàng)作呢?這是不能不連帶引起的問題。如果“漢”指漢族,則首先牽涉到漢民族的形成的時代問題,而上古的一些作品也只好權且歸于漢民族所獨創(chuàng),這已經(jīng)不大妥當,但困難還不只如此,我們必須從現(xiàn)有的文學史材料中剔除一些過去所常講的東西。不要說北朝的民歌(如“敕勒歌”等)了,就是作家也在所不免,譬如元代著名的散曲作家貫酸齊,就不是漢族人。這樣的作家和作品早已成為我們文學史的有機部分,現(xiàn)在是否應該因為作者的民族成分而被排斥呢?[40]
在否定“漢”指漢族的時候,王瑤說:“有人還舉出魯迅的‘漢文學史綱要’來作為主張‘漢文學史’這一名稱的理由,但不只他同時還有‘中國小說史略’的書名,而且這些都是他早期的著作,他根本沒有考慮到我們現(xiàn)在所討論的問題,這是很難作為論點的依據(jù)的。”[41]值得注意的是,王瑤反駁的理由是不能如此替代,因為魯迅處身之時代與當下環(huán)境并不一樣,他的早期經(jīng)驗不能照搬。在這個邏輯線條中,王瑤也認為魯迅的“漢文學”是指漢族文學。的確,倘若在作者的民族身份上來理解“漢文學”,那確實難以建構自洽的文學史,但如果從漢語的角度看這個概念,其實無傷大雅,不僅不會導致文學史的殘缺,反而會擴大外延。譬如當下早已將域外漢籍、海外華文文學、翻譯文學納入文學史的視野中。
在筆者看來,魯迅的“漢文學”正是基于語言層面建構起來的概念。魯迅與朱希祖一樣,都是承繼章太炎的思路撰著,“有文字而后有文章”,故《漢文學史綱要》第一篇是“自文字至文章”。而這“文字”自然便是“漢字”。魯迅說:“意者文字初作,首必象形,觸目會心,不待授受,漸而演進,則會意指事之類興焉。今之文字,形聲轉多,而察其締構,什九以形象為本柢,誦習一字,當識形音義三:口誦耳聞其音,且察其形,心通其義,三識并用,一字之功乃全。其在文章,則寫山曰崚嶒嵯峨,狀水曰汪洋澎湃,蔽芾蔥蘢,恍逢豐木,鱒魴鰻鯉,如見多魚。故其所函,遂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連屬文字,亦謂之文?!盵42]魯迅在論述漢字意音形三位一體的特點后,充分肯定了漢文字之美,是構成“文章”的基礎。故而,以漢字為中心來建構文學史的寫作,理固宜然。
另有周作人的兩篇文章可作參照。在《漢文學的傳統(tǒng)》中,他說:“這里所謂漢文學,平常說起來就是中國文學,但是我覺得用在這里中國文學未免意思太廣闊,所以改用這個名稱。中國文學應該包含中國人所有各樣文學活動,而漢文學則限于用漢文所寫的,這是我所想定的區(qū)別,雖然外國人的著作不算在內(nèi)?!袊斯桃詽h族為大宗,但其中也不少南蠻北狄的分子,此外又有滿蒙回各族,而加在中國人這團體里,用漢文寫作,便自然融合在一個大潮流之中,此即是漢文學之傳統(tǒng),至今沒有什么變動?!盵43]此外,周作人還在《漢文學的前途》里談道:“我意想中的中國文學,無論用白話那一體,總都是用漢字所寫,這就是漢文,所以這樣說,假如不用漢字而用別的拼音法,注音字母也好,羅馬字也好,反正那是別一件東西了,不在我所說的范圍以內(nèi)。因為我覺得用漢字所寫的文字總多少接受著漢文學的傳統(tǒng),這也就是他的特色,若是用拼音字寫下去,與這傳統(tǒng)便有遠離的可能了?!盵44]誠如王勇所言,留學日本很可能是魯迅與周作人“漢文學”概念的一個源頭。在日本文化語境中,“漢文學”即帶有與“和文學”相對、用漢語撰寫的含義。
有學者稱,魯迅根本不懂少數(shù)民族的語言文字,怎么會去強調(diào)“漢文學”?平心而論,魯迅又不是寫少數(shù)民族文學史,不存在是否懂其他民族語言文字的問題,只要他了解漢語之外還有同屬于廣義上的中國的文字即可。也正是魯迅不懂這些其他民族的語言,才有標舉“漢文學史”的必要,才真正是名實相副的。
況且魯迅自身對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未必缺乏了解。20世紀初,隨著西方現(xiàn)代語言學的傳入,中國學界才開始真正關注少數(shù)民族語言并投入調(diào)查研究工作。特別是民國建立后,國語統(tǒng)一問題被提上日程。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開讀音統(tǒng)一會,其中少數(shù)民族代表就有四川藏族代表1人,奉天回族代表1人,新疆代表1人,蒙古代表1人。[45]而魯迅不僅參加了這次會議,還推動了注音字母方案的通過。另外,1924年1月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成立方言調(diào)查會。沈兼士、錢玄同、魏建功、林語堂等魯迅的北大友人皆是其會員。方言調(diào)查會的宣言書明確將“考定苗夷異種的語言”作為調(diào)查任務,并聲稱:“此為本會所愿特別鼓勵注意事件?!盵46]在此后的兩年中,《歌謠周刊》上發(fā)表過多篇少數(shù)民族語言研究方面的論文,如劉策奇的《壯語的我見》《廣西語言概論》,毛坤譯的《現(xiàn)代中國之異族語及中國方言之分類》等。魯迅與《歌謠周刊》的關系較為密切。1925年4月8日,他讀到劉策奇在《歌謠周刊》第85期(1925年4月5日)發(fā)表的《明賢遺歌》后,還給他寫過信。[47]
除了對滿蒙回藏等當時的少數(shù)民族語言有所了解之外,魯迅也會注意到“中國境內(nèi)之古外族遺文”。這是當時國際國內(nèi)的學術前沿問題。1925年,王國維在其名作《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fā)見之學問》里介紹說:
中國境內(nèi)古今所居外族甚多,古代匈奴、鮮卑、突厥、回紇、契丹、西夏諸國均立國于中國北陲,其遺物頗有存者。然世罕知之?!回识杂兄袊?、突厥二種文字;回鶻碑并有粟特文字。及光緒之季,英、法、德、俄四國探險隊入新疆,所得外族文字寫本尤多。其中除梵文、佉盧文、回鶻文外,更有三種不可識之文字。旋發(fā)現(xiàn)其中一種為粟特語,而他二種則西人假名之日第一語言,第二語言。后亦漸知為吐火羅語及東伊蘭語,此正與玄奘《西域記》所記三種語言相合。[48]
有學者情結的魯迅很可能會關注到這一學術熱點話題。何況王國維曾在北京大學任職,積極推動開設滿蒙藏文講座,重視東方古國文字學研究,譯介伯希和的《近日東方古言語學及史學上之發(fā)明與其結論》[49]。北京大學還聘請了著名漢學家鋼和泰做過系列講座,其《近來新疆的考古學上的發(fā)明》不僅連載于《北京大學日刊》,還被《晨報副刊》和《民國日報·覺悟》轉載,并引起了討論,影響面頗廣。[50]在北大兼課同時擔任研究所國學門委員會委員的魯迅不會對這些都置若罔聞。
更為重要的是,要考慮廈門大學內(nèi)部的學術語境。廈門大學對語言文字課格外重視,這與擔任文科主任兼語言學正教授的林語堂有密切關系。林語堂當時的興趣正在方音方言。不僅撰寫《研究方言應有的幾個語言學觀察點》《漢代方音考》等文章,還繪制了《前漢方言區(qū)域圖》,既標示出周晉齊楚燕韓趙魏秦巴蜀等方言中心區(qū)域,又畫出夷語、蠻語、羌語、狄語、東胡語等勢力中心。[51]魯迅在廈大期間,與林語堂頗多過從,從其研究中獲得啟發(fā),不失為一種可能。
格外需要注意的是廈門大學的兩門“語言文字”課,即“方言之研究”“古代方言之研究”。具體授課內(nèi)容分別為:“除各省區(qū)方言外,并分授滿、蒙、回、藏及苗族、?!日Z言文字”;“研究古代漢族語,及鮮卑、西夏、契丹、女真……等各種語言文字”。[52]“方言之研究”與“古代方言之研究”恰好分別對應的是當時的少數(shù)民族語言和所謂“古外族遺文”。特別是把“古外族遺文”開始當作古代的方言來定義。所謂“古外族遺文”是相對華夏族/漢族而言,但轉于現(xiàn)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概念下觀照,其實很多可以放在“中國”古代民族史的內(nèi)在結構中去把握。倘若承認匈奴、鮮卑、突厥、回紇、契丹、西夏等古外族皆是民國政府意識形態(tài)認定的“中國”之一部分,那么,“古外族遺文”的發(fā)現(xiàn)理應帶來“中國文學史”視野的重構。前文已述,魯迅在廈門大學時期的文學史講義是自第四篇始改為“漢文學史綱要”。講義第四篇的油印時間大致為10月中下旬,而兩門課的介紹的發(fā)表時間是10月9日。這恐怕不只是一種巧合。廈門大學新開的兩門前沿性的“語言文字”課或許構成了文學史命名改變的契機。
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及中國境內(nèi)之古外族遺文研究的興起,促動了魯迅“中國”意識的調(diào)整與文學史著作名稱的變更,由“中國文學史略”改作“漢文學史綱要”。只是與魯迅同時期的文學史作者們?nèi)狈@樣做的學術敏感、前沿視野,抑或存在心態(tài)上的不以為然。由此觀之,許廣平所言《漢文學史綱要》的課名“獨具風格”、鄭振鐸贊“在‘漢文學史’這個名稱上,就知道這是一個‘劃時代’的著作”,是有其道理的。也就是鄭振鐸所說的“他沒有像所有以前寫中國文學史的人那樣,把漢語文學的發(fā)展史稱為‘中國文學史’”[53]平心而論,魯迅將“中國文學史略”改作“漢文學史綱要”是一次被忽視的帶有開創(chuàng)性的文學史實踐。[54]
注釋:
[①] 參見呂福堂:《<漢文學史綱要>手稿本、油印本及命名由來》,唐弢等著:《魯迅著作版本叢談》,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3年版,第80-85頁。
[②] 魯歌、蔣瀟:《<漢文學史綱要>書名有誤》,《魯迅研究動態(tài)》,1982年第8期;魯歌:《對1981年出版的<魯迅全集>的若干??薄?,《紹興師專學報》,1984年第1期;《為<古代漢文學史綱要>正名》,《中山大學學報》,1985年第3期;《對1981年版<魯迅全集>的若干??敝?,《紹興師專學報》,1986年第1期。
[③] 顧農(nóng):《<漢文學史綱要>書名辨》,《江漢論壇》,1986年第12期;《<漢文學史綱要>書名問題》,《出版廣角》,1999年第11期;《魯迅及其<漢文學史綱要>》,《古典文學知識》,2009年第5期。在顧農(nóng)之前,馬蹄疾、呂福堂等亦提出過與之類似的觀點。馬蹄疾:《魯迅未竟之作<中國文學史>探究》,《社會科學輯刊》,1981年第5期;呂福堂:《<漢文學史綱要>手稿本、油印本及命名由來》。
[④] 康文:《<漢文學史綱要>書名應改正》,《魯迅研究動態(tài)》,1987年第8期;陳??担骸?lt;漢文學史綱要>書名應改》,《民國文壇探隱》,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232—233頁;《永銘在我心中的一段人生經(jīng)歷》,《上海魯迅研究》,2010年第1期;陳漱渝:《作為學者的魯迅》,《人民政協(xié)報》,2001年9月14日;王勇:《東亞視域中的“漢文學”》,《東方論壇》,2013年第5期。
[⑤] 朱文通:《魯迅<漢文學史綱要>書名瑣議》,《河北日報》,2003年7月26日;駱玉明:《前言》,《漢文學史綱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頁;胡旭:《<漢文學史綱要>之成因及其文學史意義》,《福州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
[⑥] 《魯迅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頁。
[⑦] 魯迅在1926年9月28日致許廣平信中說:“從昨天起,已開手編中國文學史講義,今天編好了第一章?!薄遏斞溉返?1卷,第135頁。
[⑧] 《魯迅全集》第15卷,第608、653頁。
[⑨] “《中國文學史要略》朱希祖著實價大洋四角發(fā)行處:國立北京大學出版部”。該廣告在《北京大學日刊》上連載三期,分別為1926年1月9日、11日、12日的第1845、1846、1847期。
[⑩] 該冊《廈門大學布告》載有標示“同級教員以該級聘任日期先后為次序”的文科教員名單及職員名單,其中尚無林語堂、沈兼士、顧頡剛、周樹人、黃堅、孫伏園、章廷謙等南下而來之新人信息。另據(jù)書末附有廣告性質(zhì)的《入學試驗簡章》的發(fā)布時間“民國十五年七月”判斷,該布告的出版時間亦在此期。
[11] 見《文科學程綱要》“國文學系必修科”的“文學史”條目。
[12] 《國文系改稱國學系之理由草案(續(xù))》,《廈大周刊》,第158期,1926年。
[13] 《國文系課程草案》,《廈大周刊》,第157期,1926年;《國學系十五年至十六年度教員擔任科目時數(shù)表》,《廈大周刊》,第158期,1926年。
[14] 《魯迅全集》第11卷,第135、143、153、188頁。
[15] 陳玉堂:《中國文學史書目提要》,合肥:黃山書社,1986年版。
[16] 《文科外國語言文學系學程綱要草案(十五年秋至十六年度)(續(xù))》,《廈大周刊》,第160期,1926年。
[17] 魯迅紀念委員會編:《魯迅先生紀念集(評論與記載)》,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7年版,第11頁。
[18] 《本校文史科第二次教授會議紀事錄》,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63-264頁。
[19] 《本校文史科概況報告(摘錄)》,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第196-197頁。
[20] 《魯迅全集》第12卷,第21頁。
[21] 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第207頁。
[22] 許廣平:《回憶魯迅在廣州的時候》,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第312頁。
[23] 《本校文史科概況報告(摘錄)》,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第197頁。
[24] 魯歌:《為<古代漢文學史綱要>正名》。
[25] 如《我之節(jié)烈觀》提到的“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顯然不是特指,而是泛指。《魯迅全集》第1卷,第125頁。
[26] 桑兵:《求其是與求其古:傅斯年<性命古訓辨證>的方法啟示》,《中國文化》,2009年第1期。
[27] 楊蔭深編:《先秦文學大綱》(《中國文學大綱》第一卷),上海:華通書局,1933年版,第7-30頁;康璧城:《中國文學史大綱》,上海:廣益書局,1933年版,第9-24頁;丁迪豪:《中國古代文學史論(附圖)》,《讀書雜志》,第3卷第6期,1933年;鄭振鐸:《插圖本中國文學史》,北平:樸社,1932年版。
[28] 《大學中國文學系科目表》見朱自清《部頒大學中國文學系科目表商榷》的附表,《高等教育季刊》,第2卷第3期,1942年;修訂情況見《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系必修科目表(三十三年八月一日教育部修訂)》,《中國文學(重慶)》,第1卷第4期,1944年。
[29] 1951年,上海棠棣出版社推出叢書“中國古典文學研究叢刊”,1954年改由上海文藝聯(lián)合出版社出版。自1952年始,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中國古典文學讀本叢書”。1955年,在上海還成立了古典文學出版社,發(fā)行《古典文學研究匯刊》。同時期,名中含有“古典文學”的學術著作明顯增多,如羅根澤的《中國古典文學論集》(北京:五十年代出版社,1955年版)、王瑤的《關于中國古典文學問題》(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6年版)、任訪秋的《中國古典文學研究論集》(武漢:長江文藝出版社,1956年版)、余冠英等著《怎樣閱讀古典文學作品》(北京:工人出版社,1956年版)等。
[30] 《文科本科現(xiàn)行課程》,《北京大學日刊》,1917年11月29日。
[31] 周文玖選編:《朱希祖文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8頁。
[32] 桑兵:《廈門大學國學院風波——魯迅與現(xiàn)代評論派沖突的余波》,《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5期。
[33] 另兩封信相關內(nèi)容為:11月20日“我過了明天禮拜,便要靜下來,編編講義,大約至漢末止,作一結束?!?1月28日“我現(xiàn)在已決計離開,好在已只有五十天,為學生編編文學史講義,作一結束(大約講至漢末止)”?!遏斞溉返?1卷,第622、635頁。
[34] 《魯迅全集》第11卷,第659頁。
[35] 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第197頁。
[36] 傅斯年:《中國古代文學史講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4頁。
[37] 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第263頁。
[38] 《預科第三次國文教務會議紀事錄》,薛綏之主編:《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四輯),第264-265頁。
[39] 《鄭振鐸全集》第六卷,石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頁。
[40] 《王瑤全集》第八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6-27頁。
[41] 《王瑤全集》第八卷,第27頁。
[42] 《魯迅全集》第9卷,第354-355頁。
[43] 鐘叔河編訂:《周作人散文全集》第八卷,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407頁。
[44] 鐘叔河編訂:《周作人散文全集》第八卷,第778頁。
[45] 黃曉蕾:《注音字母:民國時期方言和少數(shù)民族語言規(guī)劃》,周慶生主編:《中國民族語言學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第412頁。
[46] 《北大研究所國學門方言調(diào)查會宣言書》,《北京大學日刊》,1924年3月17日。
[47] 《魯迅全集》第11卷,第473頁。
[48] 《學衡》第45期,1925年9月。
[49] 《國學季刊》,1923年第1卷第1期。
[50] 《北京大學日刊》自1923年第1151期開始連載,《晨報副刊》自1923年1月10日起連載,《民國日報·覺悟》自1923年第1卷第23期始亦連載。
[51] 林語堂自1923年在德國獲語言學博士學位后,回國陸續(xù)發(fā)表了十余篇研究方音方言的文章。它們主要結集在其《語言學論叢》中。林語堂:《語言學論叢》,北京:開明書店,1933年版。
[52] 《國文系改稱國學系之理由草案(續(xù))》,《廈大周刊》,1926年第158期。
[53] 《鄭振鐸全集》第六卷,第85頁。鄭振鐸認為,魯迅是第一個在文學史上關懷到國內(nèi)少數(shù)民族文學發(fā)展的人。這倒未必妥帖。
[54] 近年來,已經(jīng)有學者開始嘗試基于漢語的維度構建文學史,特別是朱壽桐“漢語新文學”概念的提出與實踐,可謂別開生面。朱壽桐主編:《漢語新文學通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朱壽桐主編:《“漢語新文學”倡言》,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