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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高學,男,東南大學人文學院2015級博士,本文出自其博士論文《漢初黃老思潮與王權合法性建構》。
博士導師:東南大學教授 許建良
通訊評委:四川師范大學教授 黃開國 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余治平
古代王權合法性的建構除了直接依靠“神”的力量之外,另一重要的途徑就是對歷史進行某種價值傾向的敘事(真實的或虛構的),并使之與神圣性的觀念結合起來。董仲舒繼承了前代的圣王理念,通過《春秋》公羊學的合法性敘事,把儒家的價值觀念與神圣性的“天”結合來,實現(xiàn)了圣與王的邏輯統(tǒng)一,為漢代“大一統(tǒng)”王權提供了合法性的理論證明。
《春秋》是儒家的主要經(jīng)典之一,記載了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發(fā)生的歷史事件。但由于《春秋》的記敘非常簡略,只是記載了一年四季中發(fā)生的重大事件,因此自春秋末期始就有人不斷地對它進行補充和解釋,并形成了一系列“春秋學”。漢代學者把其中比較經(jīng)典的稱為“傳”。據(jù)《漢書》載,為《春秋》作傳的主要有五家:《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春秋鄒氏傳》和《春秋夾氏傳》。其中,《鄒氏傳》和《夾氏傳》已經(jīng)佚失,無法考察其具體內容;《左氏傳》主要以記敘歷史事實為主,對《春秋》記錄的歷史進行補充和說明;《谷梁傳》在解釋《春秋》的同時,以詮釋《春秋》大義為主,宣揚儒家理想的價值觀念;《公羊傳》則明顯與前兩者不同,在解釋《春秋》的基礎上“兼?zhèn)鞔罅x微言”。而董仲舒正是在《公羊傳》“大義微言”的基礎上,對《春秋》進行了更豐富的敘事,使《春秋》成為漢代(甚至是中國兩千多年君主專制社會)用來綱紀天下的“神圣法典”。
《春秋》開篇言:“元年春王正月。”這本是記錄時間的一句話,指魯隱公即位第一年春天周歷一月,卻被公羊學家進行了充分發(fā)揮,提出了“大一統(tǒng)” 概念!豆騻鳌返淖髡呓忉尀椋骸霸暾吆危烤寄。春者何?歲之始也。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tǒng)也。”此種解釋明顯地具有尊王和肯定天下一統(tǒng)的認識。然而,事實上周代獲取天下的并不是周文王,而是他的兒子。但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公羊學家從中讀出了“大一統(tǒng)”。從先秦至漢初所流行的各派思想來看,推崇一統(tǒng)應該是各派共識,只是在具體操作上有不同看法。漢初以董仲舒為代表的公羊學家推崇“大一統(tǒng)”,實際上是對實現(xiàn)一統(tǒng)王權的理論證明。漢初劉邦鑒于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訓,在繼承秦王朝郡縣制的基礎上,也實行了分封制。但這同時也導致了權力的分散,不符合秦以來的歷史趨勢,與王權的“大一統(tǒng)”是相悖的。在此背景下,崇尚“大一統(tǒng)”的公羊學派在西漢崛起就是一種必然。特別是當“大一統(tǒng)”思想經(jīng)過董仲舒融合眾家思想的詮釋后,意義獲得了極大的擴展,成為專制王權獲取自身合法性的基石。
“大一統(tǒng)”的核心是王權一統(tǒng),類似觀念在先秦就已形成!对娊(jīng)》有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倍偈嫦到y(tǒng)地對這種觀念進行了論證,認為“《春秋》大一統(tǒng)者,天地之常經(jīng),古今之通誼”,把“大一統(tǒng)”的理念擴展到與宇宙、社會、自然、人生等相關的各個領域。
董仲舒從天地、陰陽等方面對公羊學中的“大一統(tǒng)”思想進行了詮釋,使之成為王權政治合法性的重要依據(jù)。董仲舒“大一統(tǒng)”思想的核心是天子。天子作為“天”的兒子代“天”,并按照“天”之道來統(tǒng)治天下;在天子之下是百官和百姓;百官從天子那里獲得治理百姓的資格依據(jù)。因此,這就構成了“天”、天子、百官、百姓四個等級系統(tǒng)。在這個系統(tǒng)中,天子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會隨著天命的改變而發(fā)生變化。一個人能否成為“天”的子,不在于他是否是繼前人而王,而在于他是否有來自于“天”的命。天命的收授是“天”根據(jù)君王能否實行天道而采取的獎懲措施。如果一個君王能夠按照天道來治理天下、造福萬民,那么他就會享有天命,否則就會失去“天”的支持而喪失天命,失去天下。在這個過程中,董仲舒認為天道是不會發(fā)生變化的,會變化的只是君王對天道的理解。當君王對天道的理解產(chǎn)生了偏差而又沒有采取及時的補救措施,那么天命就會轉移,重新被授予能夠正確理解天道并按照天道行動的人。這樣的論證過程,一方面為布衣出身的劉邦所建立的漢政權提供了合法性的證明;另一方面也賦予了董仲舒所言之“道”的經(jīng)世治國地位。而董仲舒所說的“道”就是他在儒家思想基礎之上,同時融合了當時流行的各家學說而建立起來的“大一統(tǒng)”王權政治理論體系。
董仲舒的“大一統(tǒng)”王權政治理論體系是建立在“天”、天子、百官和百姓這四個等級嚴密的關系基礎上的,鮮明地彰顯了“大一統(tǒng)”王權秩序下的等級觀念。這個以王權為核心的等級秩序越牢固,統(tǒng)治秩序也就越穩(wěn)定。董仲舒言:“傳曰: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國則受命于君。君命順,則民有順命;君命逆,則民有逆命。故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边@實際上就是把天下的安定系于君王一人,并從此發(fā)展出一個以天子為核心的更為豐富的等級觀念。 董仲舒曰:“天子受命于天,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比绱,董仲舒就在王權專制的體制下建構起了一個層級分明的等級秩序。這個秩序建立在儒家倫理本位的思想基礎之上,完全沒有民主和平等的意思。董仲舒把這種秩序上升到天道的高度,并系統(tǒng)化地提出“王道之三綱”,即君臣、父子和夫婦之間的關系。
總的來看,董仲舒通過對《公羊傳》中“大一統(tǒng)”觀念的詮釋,把儒家重視的倫理關系上升到天道的層次。這一方面為“大一統(tǒng)”王權專制提供了合理性的價值依據(jù);另一方面也賦予了儒家思想和儒家先賢特殊的政治地位。同時,作為漢代儒家的代表人物,董仲舒所表述的“大一統(tǒng)”王權政治理論體系中的“王”是有著高尚的道德,具有鮮明儒家特色的“圣王”。因為在儒家知識分子的眼里,只有高尚道德的圣王才具有真正享續(xù)天命的資格和依據(jù)。
中國古代社會非常推崇圣人,以圣人為核心的價值觀體現(xiàn)在社會政治、經(jīng)濟、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在中華文化發(fā)展的第一個黃金時代——春秋戰(zhàn)國,各家學說都力圖通過推崇、美化圣人來建構或表達自己的學術理念。這種現(xiàn)象在儒家學派中表現(xiàn)得尤為突出。這種理念不僅被后世儒家學者繼承和發(fā)揚,也對現(xiàn)實王權所有者產(chǎn)生了重大影響。從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建立大一統(tǒng)專制王權的秦始皇開始,以后歷代帝王都試圖通過圣化自己來顯示自身享有天命,擁有無可爭議的合法地位。但是,從歷史發(fā)展來看,秦二世而亡的歷史說明秦始皇圣化自己的努力是失敗的;而秦朝“焚書坑儒”也說明秦代儒生想通過圣化君王來實現(xiàn)儒家的政治理想也是失敗的。這一方面啟示了后世君王采取不同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促使了漢初的儒家采用不同的方式來實現(xiàn)自己的政治理想。作為最為推崇圣王觀念的儒家學派,儒生在論證“圣王一體”的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董仲舒在“圣王一體”的價值語境下,采取了“由圣而王”的路徑,通過對孔子為“素王”為后世制憲立法的詮釋,實現(xiàn)了“圣”與“王”的邏輯統(tǒng)一,建構起了系統(tǒng)的王權合法性理論體系。